事项编号 | 12620000MB0X68929J3622054001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气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64274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街道永吉路1号玉门市气象局预报室 |
投诉电话 | 0937-3367680 |
无特定受理条件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防灾减灾机构 当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