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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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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013921183Y4000141017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33892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F001、F002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338839

办理条件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捐赠不附带条件; 二、捐赠用于与提出申请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申请表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pdf、jpg、doc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文件应以单个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应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按照附件顺序上传至网上办事窗口;电子文件应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份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附带条件的捐赠,接受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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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