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36XC4000512003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4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0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司法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9525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9楼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1907室 |
投诉电话 | 0937-3339546 |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表 | 原件 | 3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问:补贴标准是多少?答:2020年玉门市司法局出台了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办法,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涉及人数多少、涉及金额大小,确定了三个不同的补贴标准,分别是30、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