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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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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36XC300081200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8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司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39538
办理地点 甘肃省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9楼司法局1904室
投诉电话 0937-339546

办理条件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先进事迹材料 原件、复印件 2份,A4份 符合设置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纪委监委、公安无犯罪纪录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2份,A4份 符合设置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个人和组织推荐表 原件、复印件 2份,A4份 符合设置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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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