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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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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36XC300011201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司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39538
办理地点 玉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9楼)
投诉电话 0937-3339546

办理条件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表 原件 3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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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县级司法局能否办理?答: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办理由设区的市级司法局初审、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