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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27114000804002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发改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8981 |
办理地点 | 玉门市新市区清泉路1号,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局2楼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1、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关于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 | 原件 | 2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问题名称: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您好!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办理条件是1、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