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平均得分:5.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

  • 网上申请

    即办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27114000804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发改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38981
办理地点 玉门市新市区清泉路1号,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局2楼办公室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1、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关于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 原件 2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问题名称: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您好!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办理条件是1、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