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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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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62021101600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32884 0937-3212345-805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屯垦路6号民政局四楼401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
投诉电话 0937-3332889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处罚决定书 原件 1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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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答:【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