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平均得分:5.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

  • 网上申请

    承诺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683704P400012002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转8062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D003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A4 1份 复印材料清晰
亲本来源证明 原件 A4 1份 亲本来源证明资料可靠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A4 3份 使用黑色笔填写
水质检测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A3或A4 1份 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原件和复印件 A3或A4 1份 资料清晰
苗种生产设施平面图 原件和复印件 A3或A4 1份 图片清晰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第三款: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申请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需要提供《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亲本来源证明、水质检测报告、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申请人身份证、苗种生产设施平面图、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