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3184620611003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2892 0937-3212345-8054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屯垦路6号民政局三楼303区划地名股 |
投诉电话 | 0937-3332889 0937-3212345 |
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整改通知书 | 原件 | 1份 | 否 | 暂无 |
不收费
《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2003年11月25日省政府令第10号公布) 第十六条 行政区域标志、城乡街、路、巷、居民区、院、楼(单元)、门(户)等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专业部门批准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各类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接受同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标准地名标志设置是哪个部门监管? 答:玉门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