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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3184620211009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2892 0937-3212345-8054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屯垦路6号民政局三楼303区划地名股 |
投诉电话 | 0937-3332889 0937-3212345 |
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处罚决定书 | 原件 | 1份 | 否 | 暂无 |
不收费
《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2003年11月25日省政府令第10号公布)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没收出版物,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的应该怎么处罚? 答:《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2003年11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第二十一条 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部门没收出版物,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