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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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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62021100900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32892 0937-3212345-805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屯垦路6号民政局三楼303区划地名股
投诉电话 0937-3332889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对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的处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处罚决定书 原件 1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2003年11月25日省政府令第10号公布)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没收出版物,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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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对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的应该怎么处罚? 答:《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2003年11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第二十一条 擅自印刷出版标准地名图书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部门没收出版物,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