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次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次
承诺件
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3184620211011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5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2884 0937-3212345-8054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屯垦路6号民政局四楼401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 |
投诉电话 | 0937-3332889 0937-3212345 |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处罚决定书 | 原件 | 1份 | 否 | 暂无 | |
调查询问笔录 | 原件 | 1份 | 否 | 暂无 |
不收费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答:《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