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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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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2620000MB0X68929J400015400500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气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367717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街道永吉路1号玉门市气象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 0937-3367680

办理条件

(一)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填写《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申请表》; 2.提供《甘肃省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申请单位的资质、施放环境、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等条件不符合施放要求。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79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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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