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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8910608462013108500YT04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市场监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77、8086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F001、F002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食品经营者遗失、污损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1修订)第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需要哪些材料?材料清单: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书;县级以上媒体报刊公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