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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07P4002014106002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45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23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 复印件 | A4 1份 | 是 | 暂无 |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 | 原件 | A4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财社〔2018〕67号文件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