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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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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07P4002014204004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2.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5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09、B010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已委托人才中心管理人事档案的社会流动人员可申请查阅所需档案中的某项资料情况;单位查阅借阅的,出具规范的查阅或借阅公函,委派党性原则请的工作人员持工作证、身份证方可受理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查(借)阅单位介绍信 原件 A4一份 查档单位应派两名中共党员前往,持查阅人有效证件和所在单位介绍信,以及被查阅人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
身份证 原件 A4一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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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个人可以(借)阅档案吗? 答:不可以,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