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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调入动物、动物产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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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683704P4620120234000T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119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D004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1、拟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产地、品种不在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通报风险动物、动物产品名单之列; 2、申请备案人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省外调入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已按规定办理跨省引种检疫审批手续; 4、经营者遵守调运管理规章制度记录良好。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省外调入动物、动物产品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申请备案表 原件 A4 1份
身份证 原件 A4 1份
营业执照 原件 A4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第42条:从省外调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在调入前五个工作日,向调入地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其派驻乡(镇)的机构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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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从省外调引一批家禽,需要到什么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答:《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第42条:从省外调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应当在调入前五个工作日,向调入地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其派驻乡(镇)的机构申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