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75610965622036007001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1.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医保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107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04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城乡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术学校学生、中小学学生、学龄前儿童(城乡居民为县级办理,省市级无城乡居民)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A4纸质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 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 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 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酒政办发【2017】219号)和酒泉市医改办、酒泉市卫生计生委、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用征缴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酒医改办发【2017】18号)文件
往年在异地参保,如今在玉门长期居住,要在玉门参保。解决:让参保农户联系异地医保局删除异地参保信息,在玉门录入信息后就能在玉门正常参保缴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