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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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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298Q400091800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 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交通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裁决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8070 0937-3336160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客运站发车排班表复印件;

5.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行政裁决申请书 原件 A4一份
车辆行驶证 原件 A4一份
进站意向书 原件 A4一份
道路运输证 原件 A4一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10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令第10号第一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第二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第四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第34号第五次修正) 第五十七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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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名称:在客运车辆发车时间安排有纠纷处理需要通过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1.行政裁决申请书; 2.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客运站发车排班表复印件; 5.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