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298Q4QT0013700002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70 0937-3336160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8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要求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 原件 | A4三份 | 是 | 无 | |
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资料 | 原件 | A4三份 | 是 | 无 | |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 原件 | A4三份 | 是 | 无 | |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 原件 | A4三份 | 是 | 无 | |
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 原件 | A4三份 | 是 | 无 | |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 原件 | A4三份 | 是 | 无 | |
应当报备的资料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 原件 | A4三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6月26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9月4日交通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后、工程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开工备案手续。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建设单位办理完成施工许可或者开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依法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问题名称: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农村公路)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答:1.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2.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3.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4.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5.应当报备的资料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6.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7.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