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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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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000111004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1.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5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11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的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修订后的章程 原件 A4 1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的理事会会议纪要 复印件 A4 1份 暂无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原件 A4 1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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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请问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需要核准吗? 答:需要核准,请将修改过的章程电子版发市民中心民政窗口B011工作人员审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