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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298Q4000118005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70 0937-3336160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在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或水库等上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以其他状况改变专用航标以及因施工作业需要设置、搬迁、撤除航标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专用航标设置、维护管理方案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专用航标配布图 | 原件 | A4 一份 | 是 | 无 | |
在地航道部门对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的其他状况改变的评估报告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法人身份证(可容缺)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申请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报告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国务院令第187号)第六条“专业单位可以自行设置自用的专用航标。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应当经航标管理机关同意”。
问题名称:办理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要提供:1.专用航标设置、维护管理方案;(自行出具)2.专用航标配布图;(自行出具)3.在地航道部门对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的其他状况改变的评估报告;(自行出具)4.法人身份证;(自行出具)5.申请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