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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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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298Q4000818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 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交通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8070 0937-3336160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事迹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A4一份
车辆行驶证 原件 A4一份
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原件 A4一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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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名称: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主要包括哪些? 答: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