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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真伪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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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94891R400073000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1.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19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C区c001-c017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55

办理条件

用票单位和个人、法定第三方需鉴别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真伪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发票真伪的,向税务机关提出鉴定需求。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发票真伪鉴别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待鉴定发票 原件 A4一份 申请人自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发布,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订)第三十三条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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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办理该业务需要哪些资料?待鉴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