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594891R4000430073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1.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 0937-3339919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C001-C01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0937-3339955 |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
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表》 | 原件 | A4一份 | 否 | 申请人自备 |
不收费
"《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国发〔2006〕13号) 石油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资源。2004年以来,由于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国内原油采掘业利润增加较多,其他行业和社会用油成本加大,造成各行业利益分配不平衡,影响经济平稳运行。为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强国家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国务院决定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油价上涨获得的超额收入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石油特别收益金属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施行。"
办理该业务需要哪些资料?《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