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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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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94891R4621099026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1.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19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C区c001-c017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55

办理条件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
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
或应税所得率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核定征收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说明 原件 A4一份 纳税人自行准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修改)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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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办理该业务需要哪些资料?核定征收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