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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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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94891R400013000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4.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19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C区c001-c017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55

办理条件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原件 A4一份 由纳税人自行提供
代理人身份证件 原件 A4一份 由纳税人自行提供
代理委托书 原件 A4一份 由纳税人自行提供
申请变更纳税定额的证明材料 原件 A4一份 由纳税人自行提供
经办人身份证件 原件 A4一份 由纳税人自行提供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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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办理该业务需要哪些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 代理人身份证件3.代理委托书4.申请变更纳税定额的证明材料5.经办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