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发票验(交)旧

平均得分:5.0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

  • 网上申请

    即办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94891R400203005400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1.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19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C001-C01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55

办理条件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
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发票验(交)旧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 原件 A4一份 查验后退回(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查验,不再需要纳税人提供已开具发票相关联次) ,纳税人自行准备
经办人身份证件 原件 A4一份 纳税人自行准备
存储介质 原件 A4一份 纳税人自行准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五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十七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办理该业务需要哪些资料?1.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2.经办人身份证件3. 存储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