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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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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298Q400011803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交通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 8070 0937-3336160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一、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二、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三、申请人所申请涉路施工项目在所列许可项目内;四、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数量完整、填写规范。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项目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 原件 A4一份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 原件 A4一份
企业法人身份证 原件 A4一份
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 原件 A4一份
施工应急预案 原件 A4一份
申请文件 原件 A4一份 申请人自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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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名称:在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需不需要办理许可审批? 答: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