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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533167U4620115057000T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1.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40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档案室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符合法律规定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明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令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8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公布施行,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废止和修改的第一批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二章第七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查询人到非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的,该机构应当告知其到相应的机构查询。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查询场地,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和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等工作。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应当优先调取数字化成果,确有需求和必要,可以调取纸质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在哪可对不动产信息查询与打印? 答: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市民中心大厅3楼不动产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与打印。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必须本人亲自去么?《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五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