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800Y09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 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4.0小时 |
实施机构 |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 转 8026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借款人变更仅限在贷款偿还期间,借款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此种情形,且须符合特定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否 | 暂无 | |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变更协议(三)》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申请申请审批表》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死亡证明 | 原件 | 1份 | 否 | 暂无 |
不收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借款人变更? 借款人变更仅限在贷款偿还期间,借款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此种情形,且须符合特定条件,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