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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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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33167U462011504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60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1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339596

办理条件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可容缺) 原件 A4二份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环保、林业、水利、农牧等问题的,须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原件 A4二份
有土地评估资质单位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工业用地在规划区范围内不提供) 原件 A4二份
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枝术报告书 原件 A4二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容缺) 复印件 A4二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部门规章】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第四条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2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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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多少天里支付土地出让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玉门市土地出让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玉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玉门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确定的基准地价,受让方联系有土地评估资质单位,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以不低于基准地价的价格进行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