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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开工报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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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33167U462011505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60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9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只针对有效期内的已设探矿权。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探矿权开工报告审核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勘查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原件 A4一份
勘查设计方案 原件 A4一份
开工备案申请(可容缺) 原件 A4一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在开始勘查工作时,应当向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报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开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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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探矿权开工报告的报送时限是多久? 答:《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在开始勘查工作时,应当向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报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开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