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平均得分:5.0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

  • 网上申请

    承诺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33167U4000115010000
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4.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60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符合城乡规划
3、不得对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造成损害
4、不得对公共利益和直接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土地审批手续(可容缺) 原件 1份
抗震设防要求 原件 1份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总平图) 原件 1份
乡村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可容缺)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 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 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哪些项目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答:《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转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