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533167U4622015001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65065 |
办理地点 | 玉门市新市区广场路10号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调查股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有使用地图需求的单位和个人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4号令,2015年11月26日公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地图,供无偿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收集与地图内容相关的行政区划、地名、交通、水系、植被、公共设施、居民点等的变更情况,用于定期更新公益性地图。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更新资料。
标准地图服务申请主体有哪些?自然人 , 企业法人 , 事业法人 , 社会组织法人 , 非法人企业 , 行政机关 , 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