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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533167U4622015007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65065 |
办理地点 | 玉门市新市区广场路10号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调查股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有地理信息使用需求的单位和个人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使用保密协议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使用申请报告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2015年11月26日公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国家鼓励编制和出版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各类地图产品,支持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
申请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咨询、使用服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使用保密协议2.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