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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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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200Y10
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 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行使层级 市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转 8026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心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缓缴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原件 1份 暂无
决议书 原件 1份 暂无
身份证明 原件 1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三章第二十条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5.11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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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26.单位正常汇缴公积金时发生为职工少缴的情况,可不可以申请补缴?怎么办理? 答:可以补缴,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在分中心审核后,可直接在单位网厅页面中选择缴存人补缴,再选择需要补缴职工及补缴原因,然后录入补缴起始年月,输入单位、个人的补缴金额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