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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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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298Q4000118003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交通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70 0937-3336160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原件 A4一份 暂无
可行性报告、 企业章程文本 原件 A4一份 暂无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原件 A4一份 暂无
投资人与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 A4一份 暂无
拟投人车辆承诺书 原件 A4一份 暂无
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原件 A4一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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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名称: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许可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答: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企业章程文本; 3.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4.投资人与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6.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