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200801 |
服务对象 | 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 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4.0小时 |
实施机构 |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 转 8026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单位缴存登记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依据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为新设立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业务行为。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授权办理委托书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答: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者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