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200Y14 |
服务对象 | 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 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2.0小时 |
实施机构 |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 转 8026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单位因合并、欠缴、停缴、缴存地变化、机构改革的,暂时不具备销户条件的,办理单位封存。
单位封存后恢复缴存的,办理单位启封。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恢复正常,公积金账户怎么办? 答:单位因合并、欠缴、停缴、缴存地变化不存在了,可以正常缴纳公积金,可办理单位启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