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个人账户合并

平均得分:5.0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

  • 网上申请

    即办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200Y05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2.0小时
实施机构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行使层级 市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转 8026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不同缴存单位之间的转移。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个人账户合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身份证 原件 1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5.15“同城转移” 5.15.1办理个人账户同城转移的转出单位或转入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包括转出单位名称、转出单位登记号、转人单位名称、转人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个人账号、转移金额等信息;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关系变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15.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将转移职工个人账户及住房公积金直接转移至转人单位管理户下。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在本市辖区内调入新单位工作以后,原单位公积金如何办理转移? 答:由原缴存单位办理市内调动封存,新缴存单位通过单位网厅页面选择缴存人调入,输入调入职工的姓名及身份证号调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