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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事项编号 |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200Y08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2.0小时 |
实施机构 |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 转 8026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一)职工申请开具缴存证明应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个人账号、缴存起止年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缴存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缴存状态等信息。缴存状态包括:正常、封存、缓缴、欠缴等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5.19“开具职工缴存证明” 5.19.1职工申请开具缴存证明应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19.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个人账号、缴存起止年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缴存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缴存状态等信息。缴存状态包括:正常、封存、缓缴、欠缴等。
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以出具吗? 答:可通过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出具;也可以通过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78.200.59:8010/wt-web-gr,)自行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