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出境定居提取

平均得分:5.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

  • 网上申请

    即办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300Y06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4.0小时
实施机构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行使层级 市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转 8026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职工出境定居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户籍注销之日起申请。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出境定居提取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 原件 1份 暂无
出镜定居证明 原件 1份
身份证明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答:1.提取申请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3.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如果职工只是到外国工作、出国进修、学习等而非定居,不得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