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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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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800Y14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2.0小时
实施机构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行使层级 市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转 8026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在借款人还款期间,如借款人、共同申请人等贷款关联人的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变更。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贷款信息变更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身份证明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T 51267-201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7“贷款变更” 7.1.1在贷款期间内,当借款人发生符合任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情形时,需对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变更业务、主要包括提前还款、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抵押人)变更、担保变更等。 7.1.2当借款人办理贷款变更业务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符合贷款变更条件的证明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且除还款账户变更外,贷款无拖欠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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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还款期间怎么更换联系电话? 答:贷款还款期间内,当借款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联系信息发生变更时,分中心应核实借款人身份,并应及时在贷款信息系统中登记变更信息。借款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柜台办理,也可登陆个人网厅进行身份验证后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