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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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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351L400010901600001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8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4/H005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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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答: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