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351L400010903600002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是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83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5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号牌工本费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5)270号
收费标准:
小型汽车号牌费100元;摩托车号牌费35元;行驶证工本费10元;临时号牌费5元/张。
收费项: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问:补(换)领号牌是否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办理? 答:个人“交管12123”APP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