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351L4000109033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1.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是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0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83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4、H005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要求。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申请人照片 | 原件 | 16份 | 是 | 暂无 |
收费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合并部分涉及机动车辆收费罚款项目撤销调整部分》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监测站(点)的通知》(甘政发[2003]101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
收费标准:
小型汽车考试费、工本费330元,摩托车考试费、工本费170元,补考的按考试科目费用标准减半收费。
收费项:
1、考试费、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null
问:机动车驾驶证审验需要什么? 答:机动车驾驶证审验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