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800Y07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 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 转 8026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指在本市行政区域(简称“本市”)以外地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家庭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一)申请贷款职工须连续按月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申请贷款职工家庭成员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贷款职工家庭无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符合本细则第一部分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
(四)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户口簿 | 原件 | 1份 | 否 | 暂无 | |
《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书》 | 原件 | 1份 | 否 | 暂无 | |
收入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购房发票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购房合同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还贷银行卡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婚姻状况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承诺书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酒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9月4日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部分操作规程第三章异地缴存本地购房贷款第二节异地缴存本地购房贷款指在本市行政区域(简称“本市”)以外地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家庭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一)申请贷款职工须连续按月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二)申请贷款职工家庭成员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三)申请贷款职工家庭无2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符合本细则第一部分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四)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请问异地缴存本地购房贷款如何办理信息登记? 答:外中心人员,在本市辖区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中心贷款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需在柜台进行信息登记,需要的资料为借款申请人身份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