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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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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335Y400012300400006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卫健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72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23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原件 A4 一份
资产评估报告 复印件 A4 一份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复印件 A4 一份 该申请材料须加盖公章。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复印件 A4 一份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复印件 A4 一份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复印件 A4 一份
非营利性机构提供法人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A4 一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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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首次登记是否需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答:涉及到县级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已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