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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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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538K462011706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58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6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城市规划部门审批文件 复印件 1份A4份
城建档案部门接手天然气管网图纸证明 复印件 1份A4份
安全评价报告 原件 1份A4份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原件 1份A4份
岗位职责 原件 1份A4份
气源证明 原件 1份A4份
燃气应急保障预案 原件 1份
燃气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复印件 1份
燃气收费依据 复印件 1份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3份A4份
燃气设施日常巡查档案 原件 1份
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原件 1份
环评报告 复印件 1份
用户安全用气检查档案 原件 1份
管网验收资料 复印件 1份
管道燃气设计、安装施工单位资质 复印件 1份
管道经营企业与用户用气合同 原件 1份
组织结构框图 原件 1份
经营场所场地证明 原件 1份
经营管理制度 原件 1份
设备出厂合格证 原件 1份
运输许可证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主要设施设备一览表 原件 1份
厂区平面图及基建档案资料 复印件 1份
压力容器检测资料 复印件 1份
安全用气协议 原件 1份
安全管理制度 原件 1份 可容缺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 复印件 1份A4份 可容缺
燃气经营企业简介 原件 1份 可容缺
管道燃气安全负责人、安全员 原件 1份
管道经营企业与物业公司用气合同 原件 1份
事故抢险应急预案 原件 1份
供气协议 原件 1份
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原件 1份
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复印件 1份
压力容器检测报告 原件 1份
各项规章制度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2、【部门规章】《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10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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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燃气经营许可证遗失怎么办理? 答:根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遗失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由发证部门在其官方网站上免费发布遗失公告,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收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